国际层面加密货币规则以FATF反洗钱标准为通用底线,其中旅行规则是所有持牌虚拟资产服务商必须落实的硬性要求,平台在处理大额链上转账时,需要留存交易双方真实身份信息,上报可疑资金活动,以此防范加密货币被用于跨境洗钱、恐怖融资。欧盟MiCA法规是目前覆盖面最广的区域性完整法案,规则将加密资产划分为三类,包含实用型代币、资产支持代币与重要稳定币,要求所有在欧盟开展业务的交易平台、托管机构完成资质申请,公开项目白皮书信息,设立客户资产隔离机制,防止平台挪用用户加密资产。规则还设置稳定币储备资产标准,大型稳定币发行方需要持有高流动性低风险资产足额储备,定期出具储备审计报告,保障持有者赎回权益,不合规服务商过渡期结束后将被禁止在欧盟区域运营。

美国采取分类监管模式,没有统一的加密货币专项法案,依托现有金融法律划分监管权责。比特币、以太坊等原生加密资产大多被归类为商品,由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监管;具备投资收益预期的代币会被认定为证券,纳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范畴。最新落地的稳定币法案专门针对支付型稳定币制定规则,限定储备资产品类,禁止单纯持有稳定币获取利息收益,确立用户破产清偿优先权利。新加坡、中国香港等亚洲金融中心采用牌照准入制度,想要合法开展加密货币交易、托管业务,企业必须申请对应的虚拟资产服务商牌照,设置投资者适当性门槛,限制普通散户参与高风险衍生品交易,持续对外披露运营、风控相关信息。

各类规则中稳定币监管是近年新增的重点内容,也是整个加密行业监管收紧的核心方向。全球主流监管共识认为稳定币具备类支付工具属性,一旦规模扩张会冲击传统支付体系,因此相关规则普遍提高发行门槛,严格限制储备资产投向,禁止使用高波动加密资产作为储备。除此之外,多数地区规则针对代币发行、DeFi项目、NFT也设置相应约束,简单将现实资产代币化发行通证募资的模式,在绝大多数辖区受到严格限制;NFT如果带有分红、投资收益属性,不再定义为数字收藏品,转而按照证券类资产进行监管。同时各地税务规则逐步完善,加密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大多需要依法申报纳税,隐匿交易收入同样会触发行政处罚。

理解加密货币规则不能只关注海外地区许可政策,必须遵守属地监管原则。即便部分海外地区允许加密货币交易,相关平台依然不能面向境内用户开放服务,各类跨境内外的场外交易、社群推广引流行为均处于监管管控范围内。随着各国规则持续细化,监管趋势趋向统一,“同一风险、同一监管”成为核心思路,未来无牌照运营、规避KYC审查、匿名大额转账等行为面临的查处力度还会持续上升,市场参与者需要持续跟进各地法规更新,规避法律与资金双重风险。
